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

Angel

今天學車時,和教車師傅東拉西扯地說到了很多話題,
由職業,歲數,貪污(!),結婚,離婚...
呢位師傅好有周星馳式幽默,你往往唔會知道佢下一步會做d咩,
有一次,我戰戰競競地在馬路上行駛時,佢突然好慌張咁係櫃桶度搵野,
搵到之後好似放低左心頭大石,好悠然自得地拎出一條蕉出黎食....
佢見到我望住佢,又好大聲講:"望前面呀!"

講開離婚,我記得我看過一個這樣的故事,大概是這樣的:
一對夫妻辦理了離婚手續後,不知該如何向年幼的孩子解釋所發生的一切。
兩個人在孩子的床前坐了良久。
後來男的說:「你走吧,過幾天,由我來向孩子解釋。」
於是女的就走了。

在接下來的幾天裡,這位男人就像往常一樣,無微不至地照顧著孩子,給孩子精心準備一日三餐,檢查孩子的作業,認真簽署家長意見等等。
從孩子脫離母乳以來,一直都是做父親的幾乎承攬了這些本該是夫妻共同來做的一切。
可那位做母親的,據孩子的奶奶講:「心早就不在了」。
過了十來天的一個晚上,做父親的閤上故事書,給孩子掖了掖被角時,說:
「你還記得爸爸講過天使的故事吧。
天使在天上飛,如果看到有人受冷,受餓了,她就會下來幫助他,給他當差。
等到被幫助的人一切都好了,不當差的天使就會飛走,繼續去尋找需要她幫助的人。
世界上的爸爸媽媽都是天使,是專門飛來照顧孩子的,陪孩子一起好好長大的。
在咱們家裡,有爸爸一個人,就能照顧好寶貝了,所以,媽媽才放心地把寶貝交給爸爸。
媽媽就像給你當完差的天使一樣,去了澳大利亞,幫助另外的孩子去了,那是一個很遠的地方……」


跟師傅說到離婚,談到現在香港每3萬人結婚便會有一萬人離婚,
今早看報紙,更會有如此荒唐的法律
現在的社會,保障的不再是結婚的權利,而是離婚的權利,
從前的觀念是,拍拖結婚,兩個人會被視為一個個體,
今日,無論拍拖結婚多少年,兩個人,依然是兩個獨立的個體。

有多少人記得,兩個人走在一起,是因為愛了?



寵愛一個人很難,但怨恨一個人,不是同樣地難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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